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科研统计、学校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开展2020年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承担)单位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论文(权威刊物论文、重要刊物论文、SSCI收录论文、A&HCI收录论文)、著作、作品(在重要刊物以上发表的作品、正式出版的作品集)、奖励(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智库成果等科研业绩。
2、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请取得上述业绩的科研人员逐项填报《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申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2)单位审核汇总。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人员排序依次汇总(表格填报汇总要求参照表格“填报格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版和按电子版顺序排列的成果复印件(著作须原件)。
(3)职能部门审核。社会科学处复核各单位上报的成果材料,汇总后上报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认定。
3、有关说明
(1)著作请报送原件一本,其他材料请报送复印件一份。
(2)所有申报的成果须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的成果视为放弃认定。
(4)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
联系人:彭正文 电话:88872476 e-mail:653736129@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