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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skc   发布时间:2023-05-29   点击数:



有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6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61-2022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五、申报办法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申请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已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我校进行申报。

2.申请人根据学科和申报类别下载相应的申请书、汇总表、修改说明表及申报代码表(见本通知附件1-5,请勿从别处下载),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申请书分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两类,教育学和艺术学两个单列学科均有专门的申请书,下载时请注意选择。

3.申请书中相关名称及代码的填写请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见附件5)。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材料要求

①申请书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已与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的66家出版机构(名单见附录)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交送时,申请书的表四“出版社推荐意见”须已由出版社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人请务必完整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注意将表格底部的拉条往右拉),并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一致。汇总表可不打印,但要放入电子版文件夹中。

③申报书稿7套(如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必须包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白色铜版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除艺术学外,其他所有学科的书稿不需要匿名。艺术学书稿和成果概要必须匿名,不能出现作者和单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④成果查重报告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查重报告须为详细版本。因条件受限,社会科学处不提供统一检测。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相关社会检测机构获取。

参考路径:登录“知网个人查重服务”(https://cx.cnki.net/main.html#/login)——点击右侧底下的“微信登录”——按提示上传书稿(务必用书稿的题目命名,检测类型选择“学术出版”,作者一栏请输入成果的全部作者,单位输入“湖南师范大学”全称,比对截止日期输入检测当日)——交费(注意及时截图保存订单编号、金额等信息)——下载检测报告——点击右上角的登录账户处索要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填入“湖南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填入“12430000444875043T”),该类发票可在项目研究经费中报销。

⑤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提供。A.申报成果往年参加过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一式7份(见附件4),一张A4纸双面打印或一张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B.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本,并附详细的修改说明1份(以word文档格式自行撰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折叠或中缝装订),内容提示:提出了哪些新观点,采用了哪些新的研究方法,研究范围、文章结构等有何变动,数据或参考文献是否更新,等等。

⑥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包含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查重报告、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修改说明、相关附件材料等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勿自行改变申请书(word版)和汇总表(excel版)的文件格式。电子版请在交送纸质材料之前打包发送到邮箱539880723@qq.com

⑦全部纸质申报材料请装袋,封面贴申请书首页。

(二)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材料要求

①申请书一式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的表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意见”交送时须已签字、盖章。

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人请务必完整填写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注意将表格底部的拉条往右拉),并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一致。汇总表可不打印,但要放入电子版文件夹中。

③博士论文7套(如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7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必须包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白色铜版纸封面、左侧装订成册。除艺术学外,其他所有学科的书稿不需要匿名。艺术学书稿和成果概要必须匿名,不能出现作者和单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④成果查重报告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查重报告须为详细版本。因条件受限,社会科学处不提供统一检测。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相关社会检测机构获取。

参考路径:登录“知网个人查重服务”(https://cx.cnki.net/main.html#/login)——点击右侧底下的“微信登录”——按提示上传书稿(务必用书稿的题目命名,检测类型选择“学术出版”,作者一栏请输入成果的全部作者,单位输入“湖南师范大学”全称,比对截止日期输入检测当日)——交费(注意及时截图保存订单编号、金额等信息)——下载检测报告——点击右上角的登录账户处索要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填入“湖南师范大学”,“纳税人识别号”填入“12430000444875043T”),该类发票可在项目研究经费中报销。

⑤博士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

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⑦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包含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书稿、成果概要、查重报告、相关附件材料等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勿自行改变申请书(word版)和汇总表(excel版)的文件格式。电子版请在交送纸质材料之前打包发送到邮箱539880723@qq.com

⑧全部纸质申报材料请装袋,封面贴申请书首页。

七、申报时间

社科处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629-30。请科研秘书按照材料要求进行初审后交送社科处项目科。

八、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4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项目结项前,最终成果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认真修改,由管理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论文由全国社科工作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联系人:王仙花

电话:0731-88872164

邮箱:539880723@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3529

附录: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66家)

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九州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文化艺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外文出版社、国防工业出版社、军事科学出版社、文物出版社、故宫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远东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湖北人民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山东大学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南开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西南大学出版社、兰州大学出版社、安徽大学出版社


上一条:关于集中受理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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