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科研统计、学校科研管理与绩效奖励工作需要,一年一度的科研情况集中登记与绩效奖励申报审核工作自即日起正式启动。请各单位立即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做好2019年度《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数据填报与科研成果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数据填报要求
本管理系统数据是学校岗位津贴、职称评审、导师评聘、平台建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填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编撰《湖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目录汇编》、发布《湖南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公报》与各级各类科研评估所需基础数据的唯一来源,是科研机构与科研工作者申报科研绩效奖励的必备数据,请务必高度重视,对照填报要求,认真仔细填报与审核,及时准确完成基础数据填报与审核工作。
1、个人填报。科研人员务必对照《科研人员注意事项》(附件1)按要求如实详细录入本人科研情况(含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学术会议及科研项目工作量和支出经费等情况),并提交成果材料给科研秘书存档。
2、二级单位审核。请科研秘书按照《科研秘书管理职责》(附件2)要求,对照本单位科研人员提交的成果材料,仔细审核管理系统数据,确认数据内容与成果材料相符、填写完整、分类正确后才能审核通过;有问题的,务必督促填报人修改完善,否则一律删除处理。
3、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单位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形式审查和成果抽查,如仍然存在填写不完整、分类错误或者其他疑问的,学校一律不予通过;如有与成果材料不符的数据,学校将该单位当年审核通过的数据全部退回重新审核。没有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的机关及其他单位,可以申请管理系统二级单位管理员账号,否则该单位人员必须将成果材料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直接审核。
4、项目工作量和支出经费登记。请科研人员参照《科研人员注意事项》第8条的步骤和要求认真及时完成相关数据填报,科研秘书务必按照《科研秘书管理职责》第6条要求做好检查校验工作。
5、平台数据。请科研秘书督促、指导各重点学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智库等科研平台在管理系统中做好科研平台数据的录入、审核工作,科研平台的检查验收将以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
6、截止时间。12月20日前,科研人员完成项目工作量和支出经费登记工作;12月25日前,科研人员完成个人所有数据录入工作;12月30日前,各重点学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智库等科研平台完成平台数据录入工作;2020年1月5日前,科研秘书要完成所在单位数据一级审核工作。
二、科研成果绩效奖励申报事项
1、申报范围
《湖南师范大学教学和科研成果绩效奖励办法》中规定的以湖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承担)单位在2019年取得的论文、著作、作品、获奖、项目、成果转化、平台等科研业绩。
2、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取得上述业绩的教职工首先在管理系统完成成果信息登记工作,同时填报《科研成果(社会科学类)绩效奖励申报表》(附件3),并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2)单位审核汇总。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人员排序依次汇总(表格填报汇总要求参照表格“填报格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社会科学处,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版和按电子版顺序排列的成果复印件(著作须原件)。
3)职能部门审核。社会科学处复查各单位上报的绩效奖励材料,汇总后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成果及金额。
3、有关说明
1)2019年度教学科研成果绩效奖励标准统一按照校发[2011]20号文件方案执行,如补报以前的绩效奖励成果请务必在审核意见中注明“补报”字样。
2)著作请报送原件,其他材料请报送复印件。
3)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校行发社科字【2018】2号),智库成果也可申报绩效奖励,具体对应成果等级由学校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委员会认定。
4)所有申报绩效奖励的材料都要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智库成果统一在“论文新增”中输入,论文类型选择“文章”,刊物级别勾选“智库文章”。
5)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彭正文 电话:88872476 e-mail:653736129@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2月2日